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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八一章 番外三、日本新秩序(第2/3页)

    偿问题等四大问题。

    为了减少扯皮时间,刘一民先把自己的设想说了出来,然后让各国代表讨论。一、曰本政治体制问题:本着彻底解除曰本的武装力量、避免曰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再次威胁世界和平的原则,废除天皇制,逮捕裕仁天皇,交国际法庭审判,准确量刑,皇族平民化,建立民选和平政斧。考虑到天皇制对曰本的影响,作为过渡措施,由裕仁天皇长子明仁继位,剥夺天皇的领导曰本政权的权力,仅仅作为曰本国的象征。过渡期二十年,二十年后明仁天皇向全世界公告退位,天皇制度彻底结束。在曰本鼓励建立各种排除军国主义色彩的和平政党组织,通过竞选组建曰本政斧和议会。在民选政斧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由盟军向曰本派驻总督,在曰本实行总督领导下的过渡政斧负责制,期限三年。三年后,曰本进行大选,取消总督领导的过渡政斧。曰本国度政斧由坚决反战的曰本左翼政党领袖野坂参三担任过渡政斧首相,过渡政斧设外交、民政、教育、交通、商务、建设、警察等部门,在首相领导下开展战后重建工作,对盟军驻曰本总督和曰本议会负责。曰本不设陆海军,对外防务由盟军驻曰本部队、也就是由中[]队承担,曰本国内治安问题由治安警察承担,设曰本国治安警察总队,由东野的曰本救[]改称,木村一郎任内阁警察省长管,加藤正南任治安总队总队长。曰本国治安总队实行兵役制,征召家世清白的曰本青年入伍。二、曰本战后经济复苏问题。考虑到大轰炸对曰本的破坏影响和曰本赔偿战争损失的需要,鼓励和支持曰本发展和平经济,禁止发展任何军工企业,各国可以与曰本自由贸易。三、战犯审判问题。从“九一八”事变开始,凡是鼓吹、策划、发动、参与侵略战争的曰本军政要员均视为战争犯,彻底清查,一律逮捕,交由国际法庭审判;由各同盟国法律工作者组成东京国际法庭,按照甲乙丙丁四哥等级给战犯量刑。初审判决后,战犯不服的可以上诉,由各国出一名最高法官,组成终审法庭,复审结束后,以秘密投票方式就重大战犯复审定刑实施投票表决。审判依据法律为大陆法体系。国际法庭给每个战犯配备一名律师,为他们辩护,战犯也可以自请律师辩护。中美英苏四国的最高法官负责协商和领导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工作。四、战争赔偿问题。曰本发动侵略战争给各国人民造成的损失必须予以赔偿。各国战争损失情况由各国政斧自行统计,经盟国组织评估组评估,与曰本外务省具体谈判,由曰本予以赔偿。个别国家处于与曰本未来关系考虑放弃赔偿,盟国,战犯不服的可以上诉,由各国出一名最高法官,组成终审法庭,复审结束后,以秘密投票方式就重大战犯复审定刑实施投票表决。审判依据法律为大陆法体系。国际法庭给每个战犯配备一名律师,为他们辩护,战犯也可以自请律师辩护。中美英苏四国的最高法官负责协商和领导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工作。四、战争赔偿问题。曰本发动侵略战争给各国人民造成的损失必须予以赔偿。各国战争损失情况由各国政斧自行统计,经盟国组织评估组评估,与曰本外务省具体谈判,由曰本予以赔偿。个别国家处于与曰本未来关系考虑放弃赔偿,盟国驻曰本军方和曰本总督不与干涉。

    刘一民说的都是纲领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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