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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传记(第2/3页)

    ,忽然间,心生感触,喟然叹息,说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乐天的这诗,我从小就喜欢。可惜的是,却一直以来没有机会行此雅事。

    “想当年,自十来岁起,我便随父上阵,先是呼啸黄河两岸,后又跟随义父参加红巾。征战沙场、不得稍歇,忽忽至今,已有近十年了。呼啸黄河两岸之时,我年岁尚小,暂不多讲。单只参加红巾后,历数我所曾参与的战事,大小何止百数!而今想来,尚且历历在目。

    “……,阿过,咱俩在一起的日子最久,你可还记得,四年前,咱们投红巾不久,在陕州打的那场仗么?”

    “臣、臣记得。当时的对手也是察罕。本来在陕州的驻军并非咱们这一支。因为察罕围城日紧,故此刘太保临时调动我部前去增援。不过军马才动身不久,即、即听说灵宝已丢,为察罕所拔。灵宝是为陕州的后翼,灵宝一丢,陕州军因而军无斗志,弃城西遁。我、我部虽数百里急援,却也没能将之救下。后来,察罕在平陆,追上了陕州军,以铁骑蹙之。

    “刚好,我部也赶到了。臣记得当时带兵的指挥是冯、冯长舅,那会儿他还不是副万户,应该是个千户,当、当机立断,趁察罕与陕州军战事胶着的机、机会,率领我军,又从察罕的侧翼对其动了进攻。一番激战,从中午打到夜半。杀死的鞑子无数,我军死伤的兄弟也是无数。”

    邓舍放下酒壶,站起身,解开衣襟,露出左边的胸膛,上边有个显眼的疤痕,长达数寸。红烛高烧之下,看着很是可怕。佟生养、邓承志与罗李郎之前都没有见过,眼中一看,不禁吓了一跳。

    邓舍说道:“这道疤,便是在那场战事中留下的。四年前,我还小。力气没长成。战场上遇见了个鞑子的勇士,那厮用的一柄大刀。我到现在还记得特别清楚。一刀,便砍飞了我的长枪,顺着劈下来,直把我的铠甲也劈成了两半。”

    他往疤痕上比了一比:“再多砍入一指,我这条命就算交代了。……,阿过,全亏了你,奋不顾身,跳上那厮的坐骑,——,是用咬的吧?哈哈,把那厮的耳朵都给咬下来了。给我时间,让我缓了口气,弃枪换刀,合你我二人之力,才总算将那厮杀了。说起来,你对我可是有救命之恩!”

    佟生养等人都是笑。邓承志道:“叔叔,却不曾想,你小时候还有这样的事?把那鞑子的耳朵给咬掉了?哈哈。”

    赵过难得的带了点不好意思的表情,说道:“当、当年臣也小。那鞑子浑身上下都包着铠甲,像个铁皮人似的。臣、臣无从下手。情势也紧急。一急起来,顾不了许多,一口便咬下去了。但之所以最后能杀了那厮的功劳,却还是全在主公的身上。是主公临危不惧,虽然负伤,越勇武。要、要不然,怕臣的小命也就要交代在当时了。”

    室内虽暖和,邓舍解开衣服,却还是有些冷意。

    王夫人伸出手来,帮他重新把衣服穿好,说道:“却是一向来,没有听过殿下提及,原来与叔叔还有过这样一段故事。叔叔,你对殿下既有救命之恩,妾身便给你端杯酒,也好为殿下谢一谢你,可好么?”

    赵过忙起身,拘谨地说道:“臣何德何能,不敢劳娘子端酒。遍数往昔战事,要说起来,还是主公救臣的次数更多。”他尽管推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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