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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矿产 Ⅱ(第2/4页)

    “渣”。入元以来,大都所用之燃料,先为薪刍,其次则为煤炭。有元一代,煤税之所得,“国之经用亦有赖焉”,虽比不上盐铁专卖,进项也是很多的。

    邓舍开采出来的煤矿,留作己用的不多,大部分泛海运去了山东等地,换取军、民的必需品。虽然兵荒马乱的,依然专门有做煤炭生意的商人,他们都有后台,不用顾虑路途的危险,一倒手卖入大都或南方的一些大城市,获利甚丰。

    负责商队的陈哲,不止一次地给邓舍提过谏言,与其便宜了那些二道贩子,何不如自己组织,走通沿路关系,直接卖煤炭、海盐等与京师等地呢?早些时候,邓舍全部精力放在了军政大事之上,腾不出手来料理,现在时局稍微安稳,他动了心思。

    数日前,给吴鹤年去的信件中,特地提及此事,吩咐他拟定出个章程,算清楚利润之多少,估算路途之远近,若走辽西的话,可行与否。——吴鹤年熟悉民事,又曾任职永平,熟悉辽西周边以至腹里一带的官僚,知道他们的脾气喜好,能不能走通关系自然心中有数。

    除了金矿、煤矿,高丽山多,铁矿也不少。与金矿一样,铁矿大部分也集中在北界。相比金矿、煤矿,铁矿就重要多了。上关军国大事,下系百姓民生。邓舍有过严令,凡开采出之铁矿,一斤一两不许出境,同时限制民间用铁的数量,尽最大的量供应军械提举司使用。

    在确立过官制,初步确定了下一步的军事行动之后,邓舍将注意力放在了经济上边。

    走通日本搞贸易,开矿搞创收,这只是最基础的两点。洪继勋不太擅长经济之道,姚好古洋洋洒洒上了一个万字条呈,分析了海东行省的长处与弱点,得出结论,他认为:“欲要强军,必先富民。海东山多人稀,每年的粮食收成勉强够用而已,而海东又没有别的物产,要想富民,短期内,只有在煤、盐、铁上下功夫。”

    一方面,动用政府的力量,拿煤和盐换取真金白银,另一方面,动民间的力量。毕竟官方的力量是有限的,正如邓舍常说的一句话:匹夫未必不英雄,下下人有上上智。民间从不缺乏能人志士,他们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简单的讲,姚好古的谏言,可总结为十七个字:“不与民争利,藏富于民。对内自由,对外统制。”

    所谓的“对内自由”,就是广泛推广、设立代销店、合作社,保证境内的货物流通,满足百姓们的生活需要。所谓的“对外统制”,即禁止或限制必需品的输出,比如铁、粮。

    姚好古的条呈很细,这一点儿倒是与洪继勋相似,注重细节。细细往下分的话,在管理民间商人这一块儿上,又可分为七条。

    第一条,施行奖励。凡民间商人有购入军队、民间急需物品的,给以或者荣衔、或者银钱、或者免税的奖励。

    第二条,施行处罚。若有民间商人私自向境外出售铁、粮等禁卖货物的话,给以严惩,严重的抄家、杀头。

    第三条,禁止或限制非必需品,比如奢侈品等的输入,保持朴素的作风,把有限的银钱投入到有用的地方,不做无谓的浪费。

    第四条,限制能以土货代替的物品的输入,钢都用在刀刃上。

    第五条,民间商人涉及境外的买卖,必须提前报官、备案。若有需要衙门帮助的地方,比如沿途的护卫,可以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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