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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月仙君 以命相捕乃本能(第1/2页)

    天庭现在实力已经不像乌云刚入天庭的那时了,也不需要乌云这种不是妖神级的但却也不低的人去冲锋陷阵了,他也成了天庭封的三十六散仙中的一个,这些散仙平日里无需点卯,但必要时得听职调用。这些年来因为天庭四处征战,乌云竟然一次回家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十多年的征战厮杀中到让乌云捕出了一份不小的名声,因有几次在遇到强敌时,乌云被迫用出了黑夜镜,那黑夜镜在别人眼中却是看来却是犹如一轮黑色的月亮悬于天空,洒着如墨般的黑光,而敌人却在这黑光中慢慢消失,慢慢的大家都谈论时都记得有一个使着一轮黑黑月亮般的法宝,而不知道使用之人的真正名字。在后来的分封散仙之位时,乌云却被莫名奇妙的被赐名黑月仙君。

    这十年来人族发展的很顺利,在这天地四处烽火四起的时候,人族却置身事外,快速的发展着,不但人口几乎翻了一倍,而且会修炼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不过其中也有一些人为了修为的提升而加入了天庭的军队中去了,因为战斗不但能提升实力,且天庭每年都会有一次讲道,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来听道,所以那些人在没有人指点的情况下只好加入到天庭的军队中来。而天地间那些大神通者的道场却是突然之间像约定好了一样宣布从此以后不再天坛讲道。至于再次天坛之日却是只字未提。

    天地间不知道何时开始起产生了yu望。不知道是谁跟谁有第一次争斗。欺凌,尊严,人格,风度,愤怒,本能却在天庭的一角上演了。

    “我们三个人来天庭不是来当下人的,你让我们以后天天打扫坐骑房,还要端茶送水,我想,你们肯定是搞错了!”这说话的人,一身粗布麻衣,手中拿着一把巨的青色的弓,看起来满是风尘。

    “搞错。你们应该庆幸能够站在这个地方跟我说话吧!做为一个人类,能够在天庭中打扫座骑栏,可谓是天道福缘了。却不知道道珍惜。”男性的声音,听起来却给人一种尖锐的刺耳感。

    “阿青,不要说了,我们就听从上仙的安排吧!”一缕黑须垂在下巴下随着嘴角的开合,一颤一颤的。

    “…可…可是辰叔,我们三个人来这天庭可不是来做这些的,您不记得当时大家送我们来时说的话吗!如果让大伙而知道了我们在天庭就来干的就是这些的放话,有何面目再见族人啊!您要知道我们来这里可是代表着人族的。”那位名叫阿青的青年急切的说道。

    辰叔那消瘦的脸颊上的两条浓黑眉毛挤出了一条沟壑。

    “是啊!辰叔,我觉得阿青说的对,这天庭对待我们人族既然是这个态度,我们还不如回去得了。”一个下巴上已经长了淡淡胡渣看起来挺稳重的青年,手中持着一杆缠着红樱的亮银长枪,应声说道。

    “想走!你们三个当这天庭是什么地方呢。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今天我告诉你们,最好是老老实实的,要不能那十八层地狱就是为你们这种人准备的。别说你们是代表人族而来,就是你们人族族长亲来,也改变不了扫地送水的命运。”他身着天庭特有的战恺,战恺上印有一巨狼对着月亮长啸的印记,高扬着下巴,搭着个眼皮。不屑的说道。

    辰叔听了这话,犹如三九天被一盆凉水当头浇下。而一向脾气很好的他看着他那扬的高高的下巴,竟然有一种恨不得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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