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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殉主?休想(第1/2页)

    身为暗卫,主子身亡,我却没有殉主,为什么因为我的芯子已经换了,那个死忠的暗七,早已毒发身亡,替换她活下来的,是从现代世界穿过来的我异能者安琪

    主子死后我便离开她的府邸,用异能弄死体内的毒蛊,逍遥快乐地逃命去了。

    原身自小在暗卫营训练,如今22岁,练就一身本领,也受伤无数,除了入营时服下的毒蛊,她中的毒加起来能凑一本毒物宝典。

    她活不过25,身体早就超负荷了,幸好有我接手,我的治疗异能不仅可以清除她体内的所有余毒,还能让她的身体复原。

    哦不,现在这是我的身体了

    江湖很大,但我没兴趣到处去看,在现代忙事业忙成狗,天天打怪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如今有机会重新开始,跳出那个环境,归院田园,过慢生活才是我所愿。

    暗卫一生见不得光,自进入训练营,便要蒙面不得以真面目示人。

    前任老板遭逢大难,她自己发疯烧了府邸,包括她自己,暗卫营上上下下一干人等都要给她陪葬。

    唯独我逃出来,所以当今世上再没人认识我,我可以不戴头套,光明正大的行走在街市中。

    从京城出来,我一路向北,往北边蛮荒之地走。

    现下时局不稳,那些繁华的地方,是非也多。

    有原身的暗卫本领和我自己的异能在,我相信到哪里我都可以混得不错。

    从前任老板家拿的金子,够我在乡下买地盖房了。

    原身为她主子卖命七年,除去一身伤毒,什么都没挣到,我拿些抚恤金应该是ok的。

    反正那片宅子已成焦土废墟,少几根金条不会有人发现。

    前任老板的暗卫都会在肩膀上烙朵莲花印记,表明归属于谁。

    这东西属于烫伤,我的异能也可以治好。

    因此我身上再没有能被人认出的标记,想到往后安逸的人生,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可另一道不属于我的声音,也跟着我一起笑,这就很讨厌了。

    我刚行至南北交界处的小镇,在镇外茶棚歇脚喝茶。

    或许是时间不对,茶棚这会儿没什么客人,只有两个顾客,我是其中之一。

    另一个背着布袋的中年人,像是行脚商人。

    但也只是像而已,他的胡子是粘在脸上的,还戴了假发,我从不知道行脚商人需要易容。

    不过跟着我笑的并不是他,是一个蹲在茶棚外,坐在上地玩沙子的傻子。

    傻子蓬头垢面,衣服又脏又破,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和款式。

    脚上没穿鞋,双脚用破布包裹,双手全是泥,整个人像是在泥里打过滚,滚得特别全面均匀。

    傻子的身高八尺有余,不罗锅、不鸡胸,四肢健身,没有残疾。

    唯独脑子出了毛病,看着人直勾勾地笑。

    他的眼睛又黑又亮,是一双颇有神采的眼睛。

    极其灵动地展示着痴呆的眼神,当然,我这个评价一点也不客观。

    谁让他学我笑呢,烦人得很。

    其实他的眼神也没那么呆,很像初生的稚儿,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又事事懵懂。

    我不想他再学我笑,于是扔给他两个包子,希望食物能堵住他的嘴。

    “他在这坐一天了,唉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傻子,应该不是本地人,以前从没见过,瞧这身高体壮的,卖力气也能挣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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