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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改革从奏疏制度开始(第2/2页)

    发现,若是这样规定的话,将来会使得基层官员失去具题谏言的机会。

    最后,他打消了这一想法,决定还是允许所有官员上题本奏事。

    朱高煦鉴于不限题本字数而至文字过长,命内阁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撮本中大意,不过百字,粘附本尾,以便皇帝阅览。

    这便是后来逐渐形成定制的题本贴黄制度。

    对奏章进行分门别类之后,接下来便是批阅奏章的流程。

    依照朱棣批阅奏章的惯例,凡地方官员的奏章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上奏者要备揭帖送往关联衙门,其中揭帖为奏章的抄件,内容与奏章基本相同。

    通政司点验之后,会把奏章送去内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给大明皇帝裁定。

    所谓票拟,就是内阁顾问对奏章中所奏之事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夹在或粘在奏章之中上呈给朱棣御批。

    一般情况下,朱棣批示后的奏本,会由通政司送回给上奏者。

    至于经过朱笔御批的题本,会被称为红本,之后会由通政司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联衙门施行,并别录二份,分别成册。

    一份送往内阁,供史官记注,称史书,另一份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称录书。

    六科会在年终,将红本的原本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

    其中,凡是朱棣御批的题本、圣旨等谕令,内阁当值中书官皆要逐日逐件汇抄成册,名“丝纶簿”。

    永乐年间,朱高煦多次监国,期间他批阅奏章的流程与朱棣一样,并没有做过多的改动。

    这套批阅奏章的制度,目前来看并没有什么漏洞,反而利于大明皇帝腾出时间去主抓军国大事、要事。

    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左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就有中书、门下、翰林院,比较分散。

    洪武年间,随着丞相制度的废除,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内阁众顾问成为了皇帝的私人秘书。

    内阁有了票拟权,便相当于把唐宋时期分散的审核奏章之权归拢到了一处,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

    若是有皇帝惰政、懒政,直接对着内阁票拟批示即可。

    毕竟,此举十分符合儒家“君逸臣劳”、“垂拱而治”的理想治国模式。

    但若皇帝想要按照其个人意志行事,内阁众顾问也无力阻止,因为采不采纳票拟,皆由皇帝决定。

    永乐年间,朱棣但凡有空的话,通常会亲自批阅奏章,并不需要内阁票拟,只有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询问内阁顾问。

    朱高煦监国期间,与朱棣一样,大多数时间都是亲自批阅奏章。

    除非奏章挤压太多,或者他要外出巡视,才会把奏章分给内阁顾问票拟处理。

    再有就是建立一套题本副本的收存制度,以防止档桉遗失或被人篡改。

    永乐二十五年,九月吏部文选清吏司失火,所有档桉被毁。

    因此,朱高煦当时下令,凡内阁收存的题本和各衙门应存的档桉,皆应于正本外另立一副本,分别收贮。

    题本之副本应按正本的批红用墨笔抄录存桉,其他档桉之副本可另用钤记,以与正本区分。

    在京各衙门卷牍收贮处所均派笔帖式轮班值宿巡查。

    各省三司题奏之件,另有副本送通政使司,事后一并送往内阁,待朱批之后,内阁将副本遵照红本的批字用墨笔批录,另外存档。

    在京各部院复奏本章,亦照此办理。

    各部院一切档桉,应另立一册,将全桉备录,印信钤盖,挨次编号,其贮存之所,亦酌派笔帖式值宿巡查。

    这项制度与寻常文书拟办过程中的副本制度不同,目的在于对档桉的安全保管。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