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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开粮纳中(第1/2页)

    江晚说的事情,实际上是大明开中法的一个小小的改变。

    洪武三年,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自陵县运至太和岭,路远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帝从之。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盐法边计,相辅而行。

    大明是实行开中法的,所谓的开中法,就是开粮纳中。

    简单的来说,即户部利用食盐的专卖权,根据边境战备粮储物资的盈缺情况,对商人进行招标,往边镇输送军需物资,然后按实际输送情况支付同等值数量的官盐盐引,使商人获得官盐并合法销售。

    这个过程,分为三步。

    首先是“报中”,即开中商人按户部榜文所示项目,把物资运到边防戍所,然后取得盐引。

    其次是“守支”,即商人领取盐引后,按规定去指定盐场守候支盐。

    最后是“市易”,即商人支取盐后,再按引文规定,到指定地区销售。

    陕西缺粮食,但是并不缺盐,大明有都转运盐使司共六个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

    而陕西这边,属于河东盐运使司衙门管辖,其治所在山西。

    陕西这边盐场主要产出的是岩盐,而精选的青盐,更是盐中上品,一度甚至是内官监必定采买之物,在大明,也只有富贵人家才会采用这种价钱较贵的青盐,平民百姓基本上与之无缘。

    江晚的意思很简单,延安府这边,直接招募流民产盐,而延安府将“报中”的权利,直接拿过来,然后用产出的盐,去换商人送来的粮食,对于延安府和粮商,这都是双赢的事情。

    而流民们也得到了安置,甚至是自己养活了自己。

    这个想法能不能成,江晚不确定,不过,眼下到了这种地步,他是肯定要促进此事的,至于没有粮商来,他从不担心,比起呆在延安府的宋衮,他知道的有些消息,可未必是全部来自锦衣卫。

    更多的是,来自他对这个时代某些大事的先知先觉。

    就譬如,山西境内的“八大皇商”。

    这个所谓的“皇商”,当然不是大明的“皇商”,而是后金入关建立政权之后,对山西的八家大商人论功行赏给出的赏赐,这些所谓的“皇商”,能得到后金也就是后来的满清的赏识,可不是他们长得多好看,而是他们,切切实实在后金和大明的争斗中,吃里扒外,给了后金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帮助。

    这些所谓的“皇商”,他们大量走私粮食,衣物,炊具,以及大明所禁止的金属与火药到后金政权;甚至包括后金入侵中原所需的军事与战略情报。作为回报,后金鞑子则以人参、鹿茸、兽皮与从中原劫掠的贵重物品与之交换。

    这其中尤以山西商人范永斗最为典型,通过与后金政权的交易,山西范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俨然为晋商之领袖。

    这些人,是名副其实的“汉奸”

    以盐引换粮食,对这些人来说,是利诱,青盐作为上等用盐,在大明销路不错,但是,送到后金那边,也是大有市场,而这些所谓的皇商,只需要将原本送到后金那边的粮食,送到延安府一些,换成青盐,他们付出的成本没有增加多少,但是这一进一出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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