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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埋骨之地(23)(第1/2页)

    迟愈没去管他会有怎样的猜测,而是转向严云堇,继续刚才的话题“既然你不想死那就和我们说说吧。”

    “说说你曾经的经历以及桐生村中,那肮脏的罪孽。”

    我的名字是严云堇,澄州市人,家住在青林区云山街道绣锦湖小区,七栋三单元4003。

    是的时至今日,哪怕我已经超过二十年没有回过家了,也依然能在别人询问的时候,流利地背出这个地址。

    若要问为什么的话大概是,我希望有一天能够用上它吧。

    当然,以上这句话是开玩笑的。作为一个已死之人,且不论我现在正像是地缚灵一样被困在这里,即便我能随意走动又有谁会对我问出“你的家在哪里”这个问题呢

    至于我依旧熟记地址的真正原因是我不想忘记我不属于这里。

    这里是囚笼,是泥沼,是牢狱,是疯狂与罪恶的温床却唯独不是我所期望的归宿。

    “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从来到此地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了决心。

    要说清我这二十多年来的遭遇,果然,还是得从我大学刚毕业时讲起。

    那时候的我刚找到了一份薪资、待遇、前景都不错的工作,可谓是意气风发,未来一片光明。

    那时候的我还心怀善意,笃定世上虽然有坏人,但终究是好人占了大多数,只有这般才能构建出如此和谐美好的世界。

    那时候的我正处于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却也在同时,遭受了人生中最猛烈的一场暴雨。

    善良这样一种最纯净无害的美好品质对于我来说,却比刽子手的砍刀还要锋利。

    在某次下班回家的路上,我轻信了两名老人的话,在去便利店给他们买食物的途中,被他们的同伙用麻醉药迷晕,并绑到了车上。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正在行驶,且不断上下颠簸的汽车、邻座包裹严实,凶神恶煞的男子、还有车窗外那连绵不绝的群山都让我无比害怕。

    害怕到,哪怕现在回想起那一幕,我也依然会忍不住颤抖。

    恐惧的情绪消退以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快逃。

    可是,怎么逃

    我的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

    面包车里除了我和司机,还有足足四个青壮年男性。

    甚至就算我有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击败他们、潇洒跳车,我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又谈何成功逃脱呢

    但人类就是这样一个习惯性不自量力的物种,有时候,即便理智告诉自己,做成某件事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也依旧会忍不住尝试去做、努力去做。

    美其名曰希望不灭实际上只是愚蠢而已。

    理所当然的,我的“反抗”失败了。

    好在,许是为了保证“货物”的完整性,他们并没有对我动用私刑,也没有在我身上发泄怒火我只是被更结实地绑了起来,连嘴巴都被三层厚胶带封住了。

    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面包车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他们推攘着我,将我带到了一个姓蒋的男人家中。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蒋家的儿媳妇。

    当然,“儿媳妇”这个身份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我之所以说出这个称呼,只是方便你们理解而已。

    言归正传。

    蒋家不缺钱,不然也不可能花大价格从人贩子手里把我买下来虽然这么说有些自卖自夸的意思,但我的确还算优秀。

    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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