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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有媳妇吗?(第2/4页)

    己的奴隶,要别人帮他们做任何事情都只能通过雇工的形式虽然政治课本上也说了奴隶制的邪恶,和现有的制度似乎形成了微妙的反差,但是,百姓们一向是不会很把衙门里喊的口号当真的,他们只看执行,执行上,买活军就是不允许卖身契的存在,只允许雇工合同。于是,也就不存在通过卖身契占有性资源这么一回事了。

    既然老婆买不来,那就只能是去谈婚书,请媒人去相亲了,这里毫无疑问也就存在着全新的博弈僧多粥少,可不就要看条件了。现在,就黄夫子的了解来说,泉州城里到了年纪的单身汉,倘若在泉州没有房子,没有一份一日四十文的工,那是不好说亲的。

    不要说什么有情饮水饱,在这个时候,越是老式的人家,对婚姻的要求也越务实,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长相周正、四肢健全,一日可以赚到二十五文的女娘,如果肯签一份相对老式的婚书,在婚介所里至少都是匹配有房有好工的儿郎,彩礼也已经上浮到了二十两,甚至对嫁妆没有丝毫的要求。

    所谓的相对老式,主要是在冠姓、居住场所、家务分配这些细节上,在婚书中的条款,三大权已经完全是基本配置了健康权,打配偶是要赔钱的,财产权,双方工作赚来的钱有多少归自己花销,多少并入家庭,忠贞权,男女均不得发生婚外关系。这三权上如果不是约得平等,就是倾向于女方,譬如健康权,很多婚书就只约定了男人打老婆要赔钱,没有约定反过来的情况,作为一种些微的让步,取悦女方。

    至于那些不怎么老式的婚书呢,也是大把有男人肯签的要注意的是,这一切所有的竞争,都发生在有房、月薪过千、城市住户这个群体中,那些一日二十五文、二十文,平时住在村里,农闲时进城打工的农户,根本连入局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就没有女娘愿意见这样的小伙子,从社会氛围来说,他们只能接受这样一个推断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动,基本上,他们是娶不到妻子的,只能接受单身到老的事实。

    这样的命运并不是买活军造成的,周报上说得很清楚,正是因为福建道长久以来的溺婴习俗,导致如此悬殊的男女比例,谢六姐对此亲自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话给黄夫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婚姻市场上,所有人都在为上一代的选择付出代价,为了本家血脉流传选择溺女,实际上就是断绝了本家血脉流传的机会,这是一种让人悲痛的愚昧,一切的原因还在于生产力不足,无法承受养育女婴带来的高风险投资。

    话是有些拗口的,但道理不是,百姓们也无法迁怒于官府,官府确实是尽力了,女人少是因为买活军崛起以前,闽地这里的风俗。但是,闽地这里为什么有这样的风俗确实是因为太穷了,多山少田,连养活自己都费劲,哪里有钱去养活孩子们呢

    这是一篇系列文章,当时占据了三个大板块,从人口结构进行分析,最后再揭露了为何男丁娶亲难,道理说得是非常明白的。而在这篇文章发表之后,民间再也没有溺婴的习俗了。

    虽然在之前,不想养活的孩子,若是到了五岁就可以卖到买活军的孤儿院里,买活军给的钱是足以能够抵消这几年的花销的。但村里基于老观念,习惯性溺婴的情况还是偶有发生,村人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睁只眼闭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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