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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8章 飞鱼服和绣春刀(第1/2页)

    到了晚上,苏超按照与徐阶的约定,到了徐阶府上,两个人倾谈了一个半时辰,苏超才离开徐府。

    第二天一早,苏超早早的就到北镇抚司的官廨上值了。

    就在苏超到达官廨上值没有多久,黄锦就带着旨意来了,命锦衣卫北镇抚司镇抚使以上的官员全部集中在练武场上,包括苏超在内。

    接着黄锦便宣读了皇帝的旨意。

    圣旨的大概意思是,锦衣卫指挥使成国公朱希忠身体不佳,需要疗养半年,锦衣卫暂时由指挥同知苏超统领,直至朱希忠身体康复为止。

    与此同时,皇帝还赏赐苏超飞鱼服和绣春刀,以示宠信。

    这飞鱼服可不是每个锦衣卫都有的,这是皇帝的赐服之一。

    飞鱼服上有四爪飞鱼纹“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飞鱼类蟒,非真作飞鱼形”。

    飞鱼服是明代锦衣卫、大内太监朝日、夕月、耕耤、视牲所穿赐服,由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制成,佩绣春刀。

    只有蒙皇帝恩赐,才可穿着,是明代仅次于蟒服的一种二品赐服。

    《明史?舆服志》:正德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蟒,二品飞鱼,三品斗牛,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

    《明史?舆服志》:正德十六年,世宗登极诏云:“近来冒滥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皆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武职卑官僭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绝之。”

    《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

    帝怒,谕阁臣夏言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

    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

    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违禁华异服色,非帝赐,不得穿戴。

    这也就是说,自嘉靖十六年开始,没有皇帝的亲赐,是不得穿戴飞鱼服的。

    绣春刀也是一样,也是一种特制的装饰性刀具,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用价值,到了嘉靖朝,因为皇帝的管束,更加成了身份的象征。

    非立大功者,不得皇帝赏赐,更不能佩戴。

    而自嘉靖朝起,获得嘉靖皇帝赏赐飞鱼服和绣春刀的人寥寥无几,前后不过就是十几个人而已。

    如今苏超不但被皇帝委派暂时统领锦衣卫,更是赐下了飞鱼服和绣春刀,这就是在告诉朝中上下,如今锦衣卫真正的当家人是谁。

    苏超朝着圣旨叩拜之后,从黄锦手中接过了飞鱼服和绣春刀,又再一次的谢过了皇帝,这个宣旨仪式才算完成。

    所有在场的人,羡慕的有之,嫉妒的有之,愤恨的有之,但是谁都知道,自今日起,锦衣卫是苏超的了,那个成国公朱希忠就是一个摆设了,或许还是替苏超背黑锅的摆设。

    众人散了,苏超将黄锦请到廨房里坐下,叫人上了茶来,笑道:“厂公,辛苦您走这一趟了,一点意思啊,不成敬意。”

    苏超一边说着一边从腰间的锦袋中取出一个会票,伸手塞在黄锦的衣袖中,接着笑道:“一点小意思,厂公拿去饮茶。”

    黄锦也不在意苏超给了自己多少,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礼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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