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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蛮荒第一大部(第1/2页)

    王霄被说的一愣,这是什么意思,干女儿?难道大部落里面也实行认干爹?

    族长解释道:“这个萨沙原本是黑狼王弟弟的女儿,但是他弟弟意外去世了,萨沙母亲自杀,只剩下这个女儿,不过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聪明无比,在十岁时候就出谋划策吞并了一个黑狼部落敌对的部落,而且实力高强,是黑狼部落的第三高手,危险异常。”

    巫祝在一旁倾听点了点头道:“这女娃子老朽倒是也有所耳闻,甚至有人说若是给她足够的权利和时间,迟早能统一蛮荒之地,不过都是理想中的状态罢了。”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霄眼中精芒一闪随后消失不见。

    第二日,推辞了族长的再三挽留,直接起身奔往黑狼部落。

    事情拖得越久越不利。

    而这条路,实际距离血煞部落也相距不远,王霄询问道

    “巫祝,兰特,你们要不要回去看一看。”

    二人一愣,随即苦笑,还是算了。

    王霄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似乎巫祝曾经在血煞部落的地位不低,既然出来了,不回去就不回去。

    一行人走了十天时间,终于马上就要靠近黑狼的领地。

    刚一靠近这里,王霄就感觉到这里的环境比之先前所有的土地都要更加肥沃,甚至很适合种植作物。

    这还是一路之上少数看到能种植作物的部落,在向前前进,果然看到不少的农田,不少人在其中忙活着。

    其中有一幕让王霄更是一愣,种植的农田并不是满满一片,而是种一块,隔开一片土地,在种植,这是在休耕啊,这里的土质不是很好,常年种植必然会让土地贫瘠,这种方法虽然产量少了,但可以让土地一直持续的耕种下去。

    在蓝星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东西,但在这里,王霄还是第一次见,没想到居然是在这个地方见到,心中颇是感慨。

    “此地还真是不简单,其中必有高人。”

    前进。

    黑狼部落真不愧是蛮荒之地第一大部落,说是部落,但他的范围已经比甲铁城都不多让,范围着实不小。

    门卫穿着的居然不是兽皮,而是麻布的衣服,要知道,这东西在这里可是很稀少的存在,有些小部落的族长都混不上一件布的衣服,而这里居然就连守城的都穿着,实力可见一斑。

    拿出自己接受的任务单和表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守城之人以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王霄等人。

    目光很奇怪,怎么说呢,其中居然带着一丝怜悯。

    卧槽,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里的黑吃黑都出名到这种地步了?

    不过已经到这里了,在退回去已经不现实了,更何况他们携带的食物和水也需要在这里进行补充。

    进这批货物的正是黑狼王,他的所在非常好找,主要是太显眼了,一张大旗高高挂起,只要不瞎基本都能找到。

    俗话说宰相门前三品官,这黑狼王所在的地方,就连门卫都极其蛮横,看着王霄带来的东西,眼神之中闪过一抹讥笑,而后进去通知一声。

    等了半天,门卫这才出来,蛮横说道:“你这么多人住不下,自己出去找地方,你们可以挑出三人随我进去,货物留下我们自会处理。”

    王霄心中一沉,这尼玛就差明着抢了,不过现在还不能过早放弃,说道。

    “麻烦前面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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