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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爷青死(第2/3页)

    不会投三分,而是威尔逊第四节最后五分钟的三分球太过致命。

    自1988年的东部决赛之后,三分球第二次在篮球这项运动里表现出了逆天改命的威力。

    威尔逊的一记记三分让开拓者始终不能把尼克斯击溃,也导致了最终的败局。

    这无疑刺激到了乔丹。

    他选择苦练,并参加今年的三分大赛,以证明这项技术再也不是他的短板。

    三分大赛开始之前,路易心里就有预感,乔丹不会再创下前世的赛事最差纪录。

    结果,威尔逊先以14分遭遇滑铁卢,小组赛出局。

    “我们从本杰明僵硬的投篮手感上看不出他曾在总决赛上用三分球强行帮助球队卫冕冠军。”

    “是的,难道真的是盐湖城的气温影响了他的手感”

    高人气球员的特权,就是不管你做错什么事,都有人为你的错误找借口和理由。

    可是,这种比赛当事人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情,受伤的却是当地球迷。

    伯德也以16分的成绩在小组赛出局。

    路易离开波士顿后,凯尔特人对三分球的重视一年不如一年。

    伯德曾在路易手下场均出手5记三分,现在,他的场均三分出手数只有22记。

    对比下命中率,场均出手5记三分的伯德,命中率只比场均出手22记的伯德低3。

    所以,为什么不呢

    只能说传统观念害死人,路易已经展示了伯德的正确用法。

    但他的后继者只继承了90。

    或许是三分球的水太深,kc和他的继承者们把握不住,但这仍然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

    决赛上,米勒与乔丹的三分对决扣人心弦。

    两人先是以22比22打平。

    加时赛里,米勒艰难地以6分战胜乔丹的4分,卫冕了这项赛事的冠军。

    米勒高兴地捧杯,但他的教练却高兴不起来。

    一个在三分大赛上投出22分的乔丹出现了。

    乔丹今天的手感是吃饺子吗

    路易不觉得他是吃饺子。

    通过三分大赛,可以更好地观察乔丹的投篮细节。结合他平时的中距离跳投,可以明显看出他投三分和投中投的姿势是不一样的。

    除了远投动作的变化,还有更多事情可以证明乔丹的外线投篮的长进。

    本赛季在开拓者,乔丹场均出手只有177次,而光是他职业生涯的场均出手数就已经达到222次。

    场均出手少5次,场均得分却有27分,原因是什么

    除了罚球,乔丹的场均三分出手数从上赛季的18暴涨到52,并场均命中23球。

    这个出手数,比威尔逊还多03次,和198384赛季的伯德一样多。

    在这个年代,以这个出手数投出这种效率,可见飞人被尼克斯逼成了什么样。

    又或者,是莱利逼了他。

    路易相信莱利肯定用过类似的话逼他“如果你想夺冠,就得把三分球练到本杰明威尔逊的水平”

    可是乔丹这种人岂会单单以威尔逊为目标

    他当年去北卡读书之前,投篮是弱项,等到大三赛季打完参加选秀,便已经掌握了致命的中投。

    第一个赛季,人家说他不会防守。

    现在他已经连续几年入选一防。

    要么不练,要练就练到最好,这就是乔丹对待技术的态度。

    路易记忆里从未出现过的“极限乔丹”或许前缀要加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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