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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试探(第2/3页)

    郎君领着奴家,来拜见秦侯。”

    “心岚姑娘过誉了。”秦朗淡淡的道:“本候也不过一普通人而已,是坊间传言过誉夸张了。”

    “秦侯何必过谦。”心岚依旧轻轻柔柔的笑着,眸中含着一丝笑意:“心岚在长安也算薄有虚名,着实听说了不少秦侯的事迹,实在令心岚仰慕不已。”

    “听说秦侯十分有文采,梅园诗会之时两首大作令长安人争相追捧,一日之间长安纸贵,此等风采,奴家拜服。”

    说着,心岚瞟了一眼李崇义顿了顿又道:“若是所料不错,今日李家郎君拿来的那首词,想必是出自秦侯之手。”

    李崇义正摇扇子的手顿住,眼中闪过一丝尴尬。

    他实在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露馅了!

    “心岚姑娘何出此言?为何会觉得那首词是本候所做?”秦朗挑了挑眉,对这姑娘的敏锐有些惊讶。

    “奴家在来燕搂挂彩之日,李家郎君已来过一次,上次的字迹与这次截然不同,并且……”说到这,心岚顿了顿,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

    “哈哈。”李崇义尴尬的笑了两声:“心岚姑娘好眼力好记忆,竟然还记得李某字迹,李某真是荣幸。”

    他心里明白,心岚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为他留面子,他有多少墨水心里有数。

    这心岚姑娘记性如此之好,与诗词一道也是颇为精通,既然能够记住他的字迹,定然也能够记住他做的诗,两相对比一下便知,今日的那首词定然不是他做的。

    心岚自谦的一笑:“记得李家郎君的字迹是因为心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不管诗词的好与坏,都是一番心血,怎可辜负?”

    秦朗听了这话却是一怔,从里面听出了不同的意味。

    他本以为这花魁心岚是因为有过目不忘之能,却不想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是一些无聊人士追捧之作,想必其中优质诗词寥寥无几,李崇义就更别说了,写首打油诗还可以,若是正正经经作诗是不成的。

    想必之前的大作,定然也不是什么好诗,可这心岚姑娘居然也能记得住!

    记住诗词就不说了,连笔迹也记得这般清楚,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若是没有专门的培训和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又怎么会记这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想到这他看向心岚的目

    光有些幽深:“不知心岚姑娘是哪里人?”

    “奴家乃江南杭州人士。”

    “杭州好啊!”秦朗微微一笑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山美水美,人也美!”

    “虽然本候并未见过心岚姑娘的容貌,只看姑娘一双如星辰灿烂的眼眸便知,姑娘定然姿容绝色。”

    “只是江南之地多富庶,又在姑娘家乡,为何来了长安?可能待的习惯?”

    “心岚命苦,自幼便失了双亲,被人卖入花楼沦落风尘,家乡现在也无亲人,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说着,轻轻的叹了口气,黛眉微蹙,让人不自觉的便心生怜意:“孤身一人四处漂泊,走到哪里,哪里便是家乡。”

    “初来之时是有些不太习惯,不过待上一段时间就好了,心岚已经都习惯了。”

    小程和李崇义听着两人你来我往的对话,心中忽然起了一丝怪异。

    他们还真是从未见过秦朗什么时候对陌生女子这般热情,今日这是怎么了?

    小程更是瞪着一双牛眼不住的打量心岚,想要看一看这女子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竟惹得自家兄弟都变了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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