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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章 选锋、拉练(第2/3页)

    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说”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鸦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一旦发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发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戈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休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乓,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雅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雅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鞘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啃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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