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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新竹县 四(第1/3页)

    陈氏又生气又害怕,看了田中惠一眼,用手指按着丁慧敏的额头,嗔怪道,“你这孩子!”

    “小孩子发发脾气,没事的,没事的。”田中惠笑着从口袋里又掏出一颗糖,“我还有这最后一块。”

    看到糖块,丁成杰一下子就不哭了,眼睛睁得大大的,“糖~糖~”

    陈氏害怕丁慧敏又犯幺蛾子,直接抓住她的手,把她搂进怀里。丁慧敏被陈氏紧紧搂着,虽然不是很舒服,她也没有过多的挣扎。

    柳妈趁势从田中惠手中接过糖块,剥开糖衣,塞到丁成杰嘴里。

    一场风波烟消云散,柳妈很是高兴,她看着田中惠,“姑娘心真好。”

    田中惠一个鞠躬,“过奖了!”

    看着田中惠这么知书识礼,人又长得俊秀,就是红袖章、皮腰带有些晃眼睛,柳妈又瞅了一眼下面,她感到十分的惋惜,“啧~啧~啧!姑娘怎么也是一双天足啊!你哪儿人啊?父母怎么也不管一下”

    清代台湾的妇道思想没有那么严谨,所承受的束缚也较小,乡村女子不流行裹脚。但在城市,官宦士绅家里,封建礼教还是相当森严。

    “我叫田中惠,是日本人。裹脚是一种陋习,我们日本人从来也不裹脚,华夏民族过去也没有裹脚的风俗,只是从宋朝以后这个陋习才慢慢传开了。”

    “宋朝才开始裹脚的?!”陈氏不太相信,“闺女,这是真的吗!”

    “是从宋朝才开始的,裹脚真是害人!”

    丁慧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不大不小的脚。因为父亲的溺爱,她的小脚是草草裹成的,常常被人偷偷取笑。

    “阿弥陀佛!”柳妈叹息道,“我的小祖宗,大脚找不到好婆家啊!”

    “我朝太祖高皇帝的马娘娘就是一双大脚,我朝过去选招娘娘就是以大脚为优。”田中惠表示不同意,她告诉陈氏、柳妈他们,大明朝廷马上就要颁布法令,‘禁止裹脚、鼓励放脚’,官员娶妻必须选天足,或者放脚的女子。

    柳妈笑笑没再说话。

    “小脚裹残了,就是废人一个。整天足不出户,只能依靠其他人生活,是彻彻底底的寄生虫。”

    车厢中几个妇人都裹着三寸金莲,田中惠感觉很可惜,“大脚可以走遍四方,‘诛灭鞑虏,光复中华’,大脚可以为华复复兴出力,可以为社会做贡献。”

    刚刚田中惠谈起大脚,丁慧敏听得很是悦耳,她十分羡慕有一双大脚,可以过上无拘无束的生活。不过对于所谓的华夏复兴,她感觉很不舒服,于是脱口而出,“什么华夏复兴革命,分明是骗人的假话。”

    丁慧敏虽说才十岁的孩子,但是特别聪慧,她早早就跟着丁曰健学会了识字,看了很多的杂书,自己很有主见。

    田中惠大怒,脱口而出,“八嘎!”

    “小祖宗,你要是害了全家,就没人给你父亲收尸了!”

    陈氏急得泪水快下来了,她很后悔应该让女儿多多的学些女红,而不是整天跟在丈夫丁曰健后面,长什么学问,长什么见识。

    “田队长,怎么了?”赶车的战士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急忙停下牛车,询问田中惠。

    车队后面的张迩懋也紧走几步,赶了上来。

    “没事,继续前进。”田中惠心态已经平和下来,她瞅了一眼丁慧敏,因为陈氏的阻拦,这会儿丁慧敏正倔强的咬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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